主持人:曾獻瑩(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
來 賓:生命之光協會理事長楊麗美
         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副理事長張文昌

國人對於生命關心的基礎教育尚待加強,現在年輕人因為性觀念開放,婚前性行為、同居、未婚懷孕都時有所聞。若是發現身邊有認識的年輕人未婚懷孕了,可以怎麼做?

楊麗美理事長:時下很多年輕人遇到危機懷孕(非預期懷孕),就會上網搜尋墮胎,一般人常把墮胎當作解決問題最快的方式。但是,也會有些人對生命有所顧慮,覺得生命不該只是這樣被處理,有些人就會透過電話或是網路,找到我們協會尋求協助;我們也會盡其可能地提供她們幫助。
來到我們協會的很多女孩,她們面對危機懷孕,除了恐懼以外,裡面還會有很深的罪咎感、自我定罪等等。因此協會為她們預備的環境是一個安全、被接納的環境,沒有論斷也沒有攻擊,讓她們可以娓娓道出困難、想法和需要。

墮胎會帶來什麼負面影響?

張文昌副理事長:時常看到發生這類問題的年輕人不知道誰能幫助她,不知道向誰求助?第一個需要了解的是,她的家人態度是關心她?還是認為「自己惹的禍自己負責」,反而製造她更大的壓力。第二個是,未婚或未成年懷孕,男友落跑了,或是逼迫女方去墮胎,案主又更無助。
另個部分,我們的社會沒有提供未婚懷孕的年輕女孩或青少女一些充分的資訊,就是人工流產對她的身體、心靈所造成的傷害或影響。
我認為國家政府有義務要讓未婚懷孕的女子知道可以有另外的選擇,除了奉子成婚、人工流產之外,還可以有第三個選項「出養」就是給合適的對象收養。
楊理事長:墮胎後,有三種不同時期反映出心理現象,在心理方面來說,一個是急性的,她裡面的無助感、罪疚感、憤怒、對周圍環境的觀點開始築起強大的防衛系統;也有另一種是認為問題解決了,如釋重負,然而結婚後可能面臨到跟丈夫之間的關係或者是懷孕時會勾起當年的墮胎陰影。或是因當年墮胎找的是密醫,造成之後要在懷孕是困難的,這些都對女性帶來很強大的傷害。事實上不只是女方,當男方在面對重大生命抉擇無法負起責任,也會造成陰影,甚至憂鬱等等。

風向新聞曾播過一段有關墮胎的影片《墮胎真相大公開》,當時有數萬人上來留言,開始改變對生命的態度。我們也知道有另一種方式,就是生下孩子並且出養。請問在國內這樣的管道暢通嗎?

文昌老師:101年五月底,政府通過了一個「兒童權益與少年福利保護法」的修正,台灣的收出養全部都要透過政府去認證過的機構,目前全台共有10個左右,可以就近諮詢。我這裡有張圖表是整個收出養的程序,收、出養的流程設計,是為了顧慮孩子最大權益為考量。我跟太太收養了一個6個月大的女孩,從我們提出申請、上24個小時的課程,準備很多資料:經濟證明、工作證明、財務證明、親友推薦函……等等,社工師到家訪談,通過合格後才可以媒親,去看孩子,從提出申請到正式收養我女兒總共歷經14個月。我記得我們看到孩子時,好高興好開心。如果當時這個孩子的媽媽沒有選擇把他生下來,這麼可愛的孩子就不在這世界上了,那是多麼可惜的事情。
收養後,還要經過三個月的試養期,社工會來了解孩子的狀況以及家庭的狀況,也會對夫妻作個別及一起的訪談,並且把訪視紀錄送到家事法庭,再過一兩個月,法官要了解出養方的情況,以及收養方的決心跟意願,確認這個家庭有能力照顧,才會裁定親權,確認是否可以正式收養。前後大約1年9個多月的時間才能取得孩子的親權。收養家庭也可以跟孩子的生父母作約定,一個月探視一次或是用照片分享孩子的成長過程等等,讓出養方安心。
在取得法律的親權之後,還會被通知可以去上一些課程,我們夫妻認為很重要的一個教導是「身世告知」,因為,與其等到孩子大了才從別人口中得知自己的身世,不如從小就讓她知道,因為這是她人生的一部分,我們要去接納她,她也要學習接納自己的這個部分。

台灣政府對於孩子的收養跟審核過程其實是完善而且嚴謹的。對危機懷孕的婦女來說,如果能夠知道這個過程,她可能會比較願意選擇生下來,會增加安排的信心。

楊理事長:我們協會也曾遇到不慎未婚懷孕的高中生,在情感面,她們可能會想要生下來自養;但是做了評估,事實上母親自己都需要被幫助,自養是不適合的。這時候我們在協談的時候會跟她們分析,如果出養的話步驟會是什麼?孩子能得到很好的照顧,母親中斷的學業也可以再繼續,對她生命的修建可能是最好的方式,是不得已中,兩全其美的方法。
文昌老師:目前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裡有一個條文,對於懷孕女學生的協助有一些彈性措施,讓她的學業不致中斷。

有些年輕人會想知道,如果未婚懷孕了,把孩子生下來,送到出養機構,這整個過程有可能不讓父母知道嗎?

楊理事長:未成年者一定要讓父母知道。我們跟她談完後,會保護隱私權,也鼓勵她自己跟爸媽溝通。對孩子來講是很大的挑戰,但這也是讓整個家庭來一起面對這個危機,有時候反而關係會得到改善。我們也遇過年滿18歲的女孩選擇離家跟男友去同居,但是很多人到最後,要生產前或產後,其實還是會告訴爸媽。因為,有好的支持系統,通常就會有好的結果出現。因為陪伴很重要。
通常我們在協談過後,我們會給予陪伴,讓對方可以說出心裡的問題,還有一些情緒,很多人的問題不只是在於懷孕跟生小孩這些事情,而是她跟原生家庭根源上的一些問題。當她感受到有人可以接納她、認同、同理她的時候,母親的心就會柔軟,她們就會重新再看自己腹中的胎兒,往往那個決定就會改變。所以,不定罪、能同理、能接納的陪伴是非常重要的。

墮胎有通報的人數,一年超過20幾萬,不包括未通報的黑數,醫界保守估計達4、50萬人。那麼,收養人數呢?

文昌老師:根據我查到的資料,106年,非血緣的成功收養數在國內是116人,出養到國外的有151人。滿遺憾的,國內很多民眾對收養觀念還沒辦法接受,歐美有很多國家的民眾有強烈的動機。

台灣人的愛心善行是很大的,甚至國外有大型災難時的賑災、捐款都是常見的;但是對於收養小孩的觀念似乎還沒有被打開,是什麼原因?

文昌老師:太多的擔心、害怕,怕孩子長大後得知身世,會不會就不要養父母了?或是因為台灣社會的亂象,就對養育兒女沒有信心。還有包括經濟的負擔等等。我和太太是在孩子6個月大的時候收養她,有了孩子之後,我們感到家更完整,也因為有了這個孩子,祖孫三代、整個家族更因為愛這個孩子,更有凝聚力。衷心期待目前台灣有很多家庭,尤其是高社經、有能力又還沒有孩子的家庭,真的鼓勵可以收養小孩,對人生來講是非常有意義、有價值的一件事。
楊理事長:華人傳統思維常會認為要養自己生的孩子才叫做子嗣,還有如果要收養的話要選擇品種,比如有沒有遺傳性基因的疾病等等。現在尋求出養的人數一個機構有兩千多,但實際被收養是不多的。我自己有三個小孩,在我們機構這些年接觸的個案中,我們發現到,家庭如果是三代的要收養會比較難,因為老人家不願意;新一代家庭就比較容易。如果從年輕人在單身時期或新婚家庭就給他們建立信念,去推廣,未來就比較有寬廣的心去接納收養小孩這件事。
在六月初,台南生命之光跟宜蘭神愛之家,我們共同舉辦了「為生命站立」活動,呼籲及鼓勵「以收出養取代墮胎」,台灣是個很有愛的地方,養孩子是有挑戰,但是能夠看見生命的延續,孩子身上有無限希望可能,他們未來可能是科學家、或是家庭主婦,如果能夠把生命捍衛下來,是最棒的一件事。(張薇/整理報導)

24小時危機懷孕救援專線  0800-22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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