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驚傳情殺案,一名20歲的張姓男子因不滿41歲的曾姓女友到男同事家過夜,竟發狂狠狠勒住其頸部、將曾女勒到脫糞斷氣才放手。
綜合相關報導,這名20歲的張姓男子是一名工人,而曾女白天是超商店員,晚上當卡拉OK店的會計,但因曾女沒有按時上班,打電話也沒人接,同事覺得怪,報案後跟警方、房東一同破門才驚覺曾女已遭殺害。
據報導,士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件,法官查看張男在獄中所寫日記,滿滿全是對於曾女的愛意,甚至表示願意冥婚,「我會盡全力,讓她在另一個世界過得幸福!」但曾女家屬則是感到憤怒,直斥張男「想太多!」
據報導,張男的辯護律師表示,張男成長環境複雜,生父在他年幼時即因案入獄服刑,而生母因智能受損,長年在療養院居住。張男是由逮捕他生父的好心警察收留、撫養長大,張男從林警身上得到一直缺乏的父愛。但或許因自幼缺乏母愛,張男讀高中時認識大他21歲的曾女,他不顧21歲的年齡差熱烈追求,高中畢業後就離開林警家與她同居。
張男家庭不溫暖,將生活重心完全放在曾女身上。曾女因年齡差距過大想分手,張男極力挽留;但曾女3月時與同事曖昧,案發前2天甚至到男人家過夜。張男在不健全的家庭成長,不懂如何面對感情衝突,案發當天曾女對張男的冷淡,讓張男積壓許久的情緒一觸即發。
對於此案,網友說,「身世比你還悲慘的一堆,有成就的也不少,你選擇殺人就是不對,怎能讓好心接濟你的警察痛心」、「不管你身世有多悲慘 都不會成為你殺人的藉口」、「身世悲慘所以可以殺人?」、「出身不正常的家庭,缺乏父母親管教不會是你減刑的盾牌,不是所有單親小孩或孤兒最後都成為混蛋,反而成為優秀僥僥者的一堆,要怪只怪你不會想。再說,男歡女不愛,出軌偷吃,就是甩掉對方分道揚鑣而已,需要惡質到殺對方嗎?可見,你本性無良,希望台灣司法直接送你死刑」。
另有網友認為,「警察好心接濟14歲少年,含辛茹苦養大他,結果養著養著卻養出了個為害社會的惡毒殺人犯,這位警察想必很痛心」、「這不是愛情」、「好可憐哦!太可憐了⋯所以要放出來了嗎?」、「預防避免 這樣的事情就是社會防護網建立的必要」、「學校沒教的事~情感教育…」。(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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