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判北市警國賠 柯文哲將上訴:希望安排協商,告來告去情緒都不好

2014年爆發太陽花學運,群眾控告在行政院前靜坐遭警方暴力驅離,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0月30日,採信前立委周倪安、民眾周榮宗等10人說法,認定當時因員警執勤過當,判北巿警局應賠10人共111萬1570元。台北市長柯文哲表態將會提起上訴,還說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說要上訴,儘管民進黨是太陽花的受益者,但警察有8萬人,不上訴警察就反彈了。

柯文哲出席2019科技輔具評選暨國際身心障礙日慶祝大會時表示,自己對太陽花學運態度,從頭到尾皆一致,認定是歷史事件與政治事件,但政治事件用法律解決時會有點卡。他強調「太陽花學運當然是重大歷史事件,能不能讓大家盡量結束就結束,讓大家可以重新出發,每個人都要留在過去情緒,這種訴訟,坦白講,告來告去情緒都不好」,若可以希望替警察、學生等被告安排一個協商機制,就此解決問題。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也出面說明,為了避免一審可能有偏狹或專斷,以及員警在值勤時,所謂的比例原則認定,必須讓員警有所適從,而這部分將尊重司法判決最後結果。她說主要是要釐清責任分際,大規模陳抗現場,警方一定會和民眾有肢體接觸,只是接觸過程中,是否存在失當或過當。

黃珊珊說,目前已檢視10名勝訴原告的相關事證,而現有的證據指出,員警認為在現場是執行命令,是否過當有待釐清,所以必須確認現場指揮官的調度,以及員警有沒有即時現場裁量權等,她指出員警真的有錯該賠就會賠,如果沒有直接證據,應尊重警察局上訴權利。(江呈亨/綜合報導)

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支持風向新聞,♡ 捐款連結:
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Kairos 風向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