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店拒為同志團體印海報罰14000美元 以國交通部長:裁決令人髮指

以色列貝爾謝巴地方法院,最近裁定一間拒絕為同志團體印刷海報的印刷店作出賠償。法官表示,當一個人的宗教信仰,與為所有人提供服務的必要性發生衝突時,後者的價值將佔據上風。

根據Times Of Israel 報導,3年前,當“彩虹色”(Rainbow Color)印刷店老闆收到同志團體本古里安大學LGBT分會(Ben Gurion University LGBT chapter)要求設計和印刷有關同性戀內容的海報時,便立即以電子郵件回覆說:“我們不會處理可憎的素材,我們是猶太人!”。

之後,“阿格達- 以色列LGBTI平權協會”(The Aguda – Association for LGBTI Equality in Israel) 辯稱,“彩虹色”違反了2000年以色列議會通過的《禁止在產品、服務及進入娛樂場所和公共場所的歧視法》為由提出歧視訴訟,並對印刷店提起了100,000新謝克爾(28,134美元)的賠償。

印刷店在辯護中說,由於老闆都是虔誠的猶太人,其宗教信仰被禁止向違反宗教法的人提供幫助。最後法院判定被告敗訴,並裁定他們需賠償50,000新謝克爾(14,071美元),另加法律費用。

法官在判決中寫道:“當涉及提供服務者對他人的主觀意見時,法院並不試圖介入;立法機關也不干涉他們作為人所享有的宗教和敬拜自由。當他們的信念與在公共場所為所有人提供服務的必要性相抵觸時,後者的價值會擺在優先地位” 。

“彩虹色”的律師代表梅納什·亞多(Menashe Yado)稱該裁決為“世俗脅迫”。他表示:「如果在以色列,一個虔誠的猶太人無法按照他的生活方式經營生意,那裡還有他容身之地呢?」。他強調,每個虔誠的猶太人都知道,由於以色列的《摩西五經》教義,以色列人民已經成功地生存了數千年,法院忘記了這點。

交通部長貝扎萊爾·斯莫特里希(Bezalel Smotrich)稱該裁決“令人髮指”和“長期脅迫”。他指法院強迫一個信仰聖經和遵守禮拜儀式的人,在經營私人生意時違背其宗教信念。(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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