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青年找工作做好做滿?一家公司待滿三個月發獎金 曾獻瑩:資源應用在刀口上

最近是學生的畢業季,政府也祭出「就業滿三個月就加薪」的青年就業獎勵,針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歲至29歲青年,第一份工作待滿三個月,發給二萬元的就業獎勵金;待滿半年,再加發一萬元,合計三萬元的獎勵金。

對此,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這應該是鼓勵年輕人不要嫌薪水少的措施,若畢業生找到兩萬五千元的工作,三萬元的獎勵金等於政府每個月給他加薪五千元。賴士葆認為政府有一個一廂情願的想法,認為半年後這群社會新鮮人在公司待下來,可能表現不錯,老闆會給他們加薪。賴士葆認為這個政策可能是要排除對於青年低薪的一個印象。

勞動團體則是出來批評,現在的問題是年輕人不容易找到工作,政府應該是要想辦法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若是找不到工作,這個獎勵金就好像畫一個大餅在那裡,但是看的到吃不到,勞團直言這根本是在「消化預算」。

風向新聞祕書長曾獻瑩則表示,政府幫助年輕人的動機值得肯定,但邏輯奇怪,讓人看不出是要解決什問題。曾獻瑩認為年輕人的就業問題包含:低薪及工時長、不知是否能學到專業、對工作沒熱情、看不到未來發展、職場人際關係等,曾獻瑩認為政府應該把資源用在刀口上,真正幫助年輕人解決問題。

(記者郭大衛/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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