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被法官提請釋憲 行政權侵犯司法權?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黨產條例案,日前在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該案主要是由於黨產會陸續認定中央及欣裕台兩公司、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及民族、民權、國家發展基金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名下不當財產,接著處分限期移轉國有。

對於黨產會的處分,中央及欣裕台兩公司、婦聯會及民族、民權、國家發展基金會分別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有違憲及侵犯司法權之虞,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對此,風向新聞祕書長曾獻瑩表示程序正義是很重要的,若因追求正義或為了求快求好,採取了不正義的手段,最終也會失去了所追求的正義。並對政府﹙行政權﹚判斷並沒收人民財產的權力表示質疑。他認為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民主基礎之下,司法現成為重要的關鍵。

曾獻瑩表示,黨產會屬行政院轄下機關,僅僅以聽證程序就決定及移轉民間組織的財產,侵犯司法權、也有違憲疑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即認為黨產會取代法院判斷財產權的變動,已侵犯司法權之核心,故提請釋憲。

曾獻瑩認為這當中還有政黨對立的問題、也有是否該溯及既往的問題,若是全由黨產會決定,而黨產會由執政黨官派,那麼未來政黨輪替後,國民黨是否也可如法炮製官派黨產會主委再透過黨產會溯及既往,追究「判斷」前朝的不當黨產呢。若大家都用這樣的方式,就不需要法院、司法權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曾獻瑩認為公正的司法與行政、立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才是人民之福。

(記者郭大衛/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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