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無罪、逃漏稅判2月確定  黃健庭:選擇放下,相信上帝掌管一切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在立委任內收藥商回扣,高等法院更一審前年認定不構成貪汙。而最高法院今(26)日判決,黃健庭因幫廠商逃漏稅等,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刑2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黃健庭則表示,「貪污無罪確定,但遺憾,二個月的判決不能上訴。我選擇放下、往前走,相信上帝掌管一切,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黃健庭今天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清楚說明一件事,那就是我沒有貪污。實際上這件官司延宕了十幾年,查不到任何貪污事實,每一庭都判無罪,本案也早該在2017年檢方第一次不合法上訴時(依速審法規定,上訴條件不成立),最高法院就應予以駁回,平白多走了3年的寃枉路。

黃健庭表示「沒有收回扣的問題」!黃健庭指媒體長期以「收回扣」來形容這案件,因為他們看的是起訴書,然而起訴書內容不等於事實。「收回扣」這個過度簡化又預設立場的說法,對自己造成極大傷害。混淆視聽,毀聲譽,非常不公道,想當然爾,這與政治有關。

黃健庭強調,欲加之罪令人無奈。接受企業支援台東服務處一名助理吳道明,絕非法官認定的人頭。黃健庭強調,無從干涉企業端如何做帳,更從來沒有想幫助他們逃漏稅的企圖。然而主其事的企業主管早獲無罪判決,而自己的判決拖延至今,卻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自己極為不公。

黃健庭表示遺憾,二個月的判決不能上訴。這場官司,光是一審就延滯5年之久,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所幸有信仰支撐,黃健庭說:「我知道這場官司是上帝給我的磨練,雖然這個結果令人失望,司法沒有還我完全的清白,但我選擇放下、往前走,相信上帝掌管一切,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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