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死刑犯申請大法官釋憲 受害家屬泣:我們的人權在哪裡?

2013年27歲的嫌犯黃麟凱7年前不滿被兵變,又花光王姓女友20萬存款遭催還,竟到女友家性侵女友,再用童軍繩絞殺女友及其母被判死。而2012年嫌犯沈文賓犯下三峽恩主公醫院雙屍命案,總共被判了6次死刑。沒想到黃麟凱、沈文賓對死刑定讞判決感到不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7年前黃麟凱因不務正業,王姓女友提分手,還擅自提領王女存款20萬元花光,王女家人向黃麟凱索討,在無法挽回感情及無力償還提領之金額,並陷入母子關係緊張之壓力及憤怒情況下,於同年月29日晚間購買童軍繩3條,計劃殺害王女。黃麟凱變裝潛入王女住處,被王母發覺,先以所攜童軍繩勒斃王母後,繼續在廚房內埋伏等王女返家。王女返家後,黃麟凱對王女強制性交得逞,再用童軍繩勒斃王女。

王爸爸曾向媒體表示:「我最愛的就是老婆跟女兒!判死刑也不能讓她們復活。」他曾下跪求盡快槍決黃嫌「趕快抓去槍斃,不要浪費國家糧食。政府也不趕快解決,這七年過得很難過啦。」王爸爸:「死刑犯還能聲請釋憲,那我們呢,我們的人權在哪裡。」三峽恩主公醫院雙屍命案受害家屬憤怒的說,「台灣的社會就等於是,放著每個人可以自由去殺人,殺了人又可以躲避死刑。」

法醫高大成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時說道,「罪犯在犯案時都不怕也沒有同情的餘地,當要被槍決時就唉唉叫!竟然要殺人就要想到還有這條路要走。人沒有切身之痛不知道痛。」

網友也表示,「被你殺的人就不想活了嗎? 釋憲真是沒天理啊!!!!」、「浪費國家社會資源」、「支持死刑+鞭刑」、「證據確鑿就快去執行死刑,真是浪費國家公辯律師費,還每次都能辯贏!」、「早就要槍斃了還等什麼」。(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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