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擬修憲定義婚姻為「男女間結合」 禁同性伴侶收養子女

匈牙利國會於15日投票決定,將重新修改《憲法》中對「家庭」的定義,除了明確規範婚姻屬於一男一女之間外,也限制了同性伴侶(LGBT)收養子女的權利。該國總理維克多(Viktor Orbán)解釋推動修法的背後原因:「由於西方意識形態的影響,國家必須制定法律,以保護兒童免受極端的性別意識形態干擾。」。

綜合《路透社》(Reuters)《德國之聲》(DW)報導,這項議案共有134名議員投票,結果為84票同意、45票反對、5票棄權通過《匈牙利基本法》修正案。據了解,這項議案由維克多的保守黨「青年民主主義者聯盟」(Fidesz)所提出,該黨在國會中擁有2/3席次佔多數,因此議案以壓倒性通過。

修正案提及,修法過的《憲法》將會加強對家庭的定義,包括婚姻制度。「家庭」代表著國家生存的基礎,而家庭的根基來自「男女之間的婚姻」以及「父親是男人、母親是女人的親子關係」。

內容更指出,匈牙利捍衛兒童的權利,認同其「出生的性別」,並根據《憲法》身份和基於基督教的價值觀進行教育。報導指出,通過修正案,匈牙利將成為歐盟第1個在《憲法》上明確定義家庭及婚姻與親子間關係的國家。

司法部長朱瓦爾加(Judit Varga)指出,這項《憲法》修正案釐清了「婚姻、家庭、親子」3項關係的定義。除此外,國會還通過1項法案,禁止同性伴侶領養子女。除了極少數的特殊情況外,新法律僅以「已婚的夫婦」為主要收養對象,單身人士或同居男女,都不在優先的考慮範圍內。

對此,匈牙利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Hungary)主任維格(David Vig)稱通過修正案的這天是「匈牙利LGBT人權的黑暗日」,具有對LGBT族群歧視性的攻擊。匈牙利法律專家科瓦奇(Agnes Kovacs)則批評,維克多政府撕裂了國家的民主。

根據匈牙利《憲法》規定,禁止同性婚姻。(艾以琳/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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