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澳門同性伴侶在台結婚遭拒 伴侶盟:今年同志遊行將訴求「跨國同婚」合法

今年5月24日台灣開放同性伴侶註記,至今已有千對同性伴侶完成結婚登記。不過法律僅限台灣的同性伴侶,若其中一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就無法順利登記,住在澳門的阿古與住在高雄的信奇便是其中一對。兩人日前在台北、高雄戶政事務所登記均被拒,決定透過伴侶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循司法途徑捍衛結婚權。

綜合報導,阿古與信奇4年前開始交往,期間討論過結婚,雙方在澳門舉行過結婚儀式。由於「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兩人考慮到台灣登記結婚,不過前後在高雄及台北都被拒絕。1日,伴侶盟律師團陪同兩人到台北中正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再次被拒時,律師團表示將會協助提訴願,其中著名同志運動者祁家威也到場聲援。

祁家威表示,同性伴侶可選擇其中一國家登記,但依涉外民事法規定,只要其中一國家同性婚姻未合法,就不能順利登記,甚至不合理也不符合人性。

伴侶盟指出,因為台灣法律欠缺配套,目前仍有逾千名跨國同姓婚姻者未能如願結婚。律師許秀雯表示,如與非中華民國國籍人士結婚與涉外民事法相關,導致無法登記的狀態。

許秀雯強調,若訴願不成就提行政訴訟,同時也會開始展開政治遊說。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則預告,將在今年同志遊行上訴求「跨國同性婚姻」,讓跨國婚姻能夠合法登記。

對此,阿古表示,走司法途徑是代表在台灣上百對的同性伴侶,既然釋憲已過,就代表婚姻權也是憲法保障,不能因另一半是外國人就被拒絕。(李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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