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子女沒中華民國籍可用健保 486先生籲修法改掉

武漢肺炎爆發後,陸配子女返台政策引發熱議,民眾也關注,陸配子女選擇中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可以使用健保。網購達人「486先生」就發文質疑「為何陸配的子女只要依親便可使用健保?」,他建議應該要修法改掉。

依現行《健保法》第9條規定,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居住滿6個月,就能參加全民健保。陸配未成年子女來台的探親證、專案長期居留等,都屬於居留證明文件,因此只要待滿6個月,有資格納保。

「486先生」在臉書發文:「中配與前夫生的小孩不具台灣籍對吧,因為他是在中國的兩個中國人生的小孩。但只要依親來台灣住滿6個月,可享健保,重大疾病等的都能用飽用好,且他們之後不用服兵役。」

「486先生」認為這對台灣人是相對剝奪,「我們一堆人怕健保破產,所以還得繳很多二代健保金額,你覺得這公平嗎?該不該修法改掉?」他說中配與台灣丈夫所生的小孩,如果選擇中國國籍,然後藉由依親取得台灣長期居留權就可以享用健保也必須修法,另外這些中國籍的小孩來台灣讀小學、國中、高中,也不能夠享有12年國教的福利,學費不能有優惠。

最後,「486先生」指出,如果很多人同意修改,那我就來聯絡一些我認識的立委請他們表態。有網友回文「支持+1,不要讓我們的福利被破壞」、「超級同意的啦!」、「支持修法」。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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