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趣用品該不該從美妝店下架? 媽媽投訴引熱議

日前有位母親和就讀國中的兒子同逛高雄市寶雅,兒子詢問如何使用,媽媽因而質疑為何美妝店可販賣情趣用品向消保會投訴。高雄市社會局表示已請店家立即下架按摩棒,後續將依《兒少法》第43條開罰。此新聞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情趣用品乃生活用品,不用大驚小怪;部分民眾認為可趁機教導性教育。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近日接獲一名母親投訴,與國中的兒子同逛高雄寶雅,孩子詢問母親情趣用品該如何使用,母親遂向消保會投訴。消保會已通報社會局,高雄市社會局表示,寶雅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違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質或物品」之規定,後續將依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新聞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情趣用品乃生活用品,不用大驚小怪;國中生就算不自己教,可能也從A片、網路得知;部分民眾認為可趁機教導性教育;也有網友體恤這位母親,媽媽不是天生都會當媽媽,就像孩子需要成長,媽媽也需要學習。

育有一男一女的郭媽媽分享,性教育要從家庭教育開始,性教育可依孩童年齡增長逐步教導,不用小時候就講解清楚的性行為。從兒女出生,夫妻二人就教導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能隨便讓別人觸碰,這也是性教育。新北市郭媽媽認為若未來自己和兒子一起逛街,會簡單帶過,之後回家會和爸爸一起跟兒子說明性行為是什麼,性教育也是關係教育,父母不會避諱跟兒女談性,兒女也比較敢詢問父母親。

(記者詹杏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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